韶山融媒讯(全媒体记者 郭浩)10月1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亮主持会议,副主任赵尚荣主持会议相关议程。副主任周利人、沈旭红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草案),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以及在主席台就座的非主席团成员名单(草案),同意提交市第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或主席团会议通过。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及列席人员分组名单。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2027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质询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同意提交市第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
会议原则通过了《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推定刘亮为报告人。
会议原则通过了《韶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草案)》《韶山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7年计划(草案)报告》《韶山市2026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了《韶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草案)》《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总结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2027年度票决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过程及基本情况的报告》,并对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平,副市长王冲,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列席会议。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郭浩
编辑: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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