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融媒讯(通讯员 周江平)近日,韶山严格落实省、湘潭市相关政策要求,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10元,新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我市已为13459名困难残疾群众足额发放了今年1-4月两项补贴及差额补发资金,切实把民生关怀与温暖送到残疾群众心坎上。
此次提标补贴标准较此前每人每月100元提高10元,两项补贴叠加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月可领取220元(18岁以下残疾儿童每月可领取225元)。我市坚持“就高不就低”原则,确保补贴标准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只增不减。
为推动政策精准落地,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三部门强化协同联动,优化审核发放流程。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完成标准调整,扎实做好1-3月差额补发工作,实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同时,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审批、发放全流程,确保对象精准、数据准确、发放及时。
近年来,韶山持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补贴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持续扩大,有效缓解了残疾人家庭生活压力。下一步,我市将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推动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增强残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审:谢茂丰 二审:刘湘利 三审:李霓)
来源: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周江平
编辑: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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