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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千里起诉离婚 法庭调解半日结案
2014-03-14 09:05:13 字号:

  韶山新闻网讯(小余 沈蹦) 近日,市人民法院快速处理了一起从千里之外起诉的离婚案件,使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暖。

  来自广西的原告廖某与被告邱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后生育有女儿。由于被告大男子主义严重,对原告及其不尊重,致使原告廖某3年前就已回广西娘家居住至今。今年2月,原告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庭受理此案后得知,原告路途遥远,来一次韶山不易,若按一般程序从立案到结案,原告至少需要来回跑两趟。于是,法官马上与被告邱某取得电话联系,就离婚、子女抚养事项详细地征求了被告的意见。被告同意离婚,但要求子女由其抚养,不需要原告承担抚养费。原来被告也想离婚,但因与原告联系不上所以才没办理离婚登记,现原告在韶山,愿意立即来法院进行调解。当双方当事人都到达法院后,法官在查明双方当事人夫妻感情、生育子女和共同财产等事实后,经法官不到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自愿离婚的调解协议。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高效的办事效率连声称赞。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小余 沈蹦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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