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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得一时之气 免得百日之忧
2013-03-07 14:22:59 字号:

  3月6日,记者在清溪派出所了解到,今年正月以来,该所先后接到三起日常小纠纷引起的伤人案件,共造成三人受伤,其中两人受伤非常严重,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这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酿成的,由于双方都不能克制忍让,结果小事不忍酿大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导致血的教训。

  案件回放一: 2月12日正值大年初三,大家还沉浸于春节的喜庆氛围中。下午4时,清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市农业银行家属院内有人打架,并有人受伤,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查:当日下午15时许,犯罪嫌疑人谭某所乘坐的车辆在驶入市农业银行家属院时与对方凌某的车辆会车,双方互不退让,发生口角纠纷。后凌某亲属杨某(男,13岁)等人闻讯赶到现场, 与谭某乘坐车上谭某的舅子文某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谭某以看见杨某在和文某推搡、打架,捡起一把耙头将杨某头部打伤,当时旁人立即将伤者送往韶山市人民医院,后层层转院至省级医院 ,经医生救治,杨某颅骨因外伤破裂,花费医疗费8万余元,现在已经左边手脚麻木,可能影响其以后的生活自理。

  案件回放二:2月17日上午11时左右,清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杨林乡杨林村斋家冲有人被砍伤,该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查:当天上午,斋家冲村民组长凌某及施工人员毛某等5人至该组村民张某家中讨要本组集资修路款。但张某认为修路款分担不合理,以及组上没有解决他家的责任田分配问题,拒绝支付集资修路款600余元。双方发生争吵,张某及其妻与毛某扭打过程中,失去理智的张某执自家厨房柴刀对毛某连砍数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对故意伤害违法人员张某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伤者被送至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张某家后悔不己,多次登门向毛某道歉,并积极支付医疗费用。后经调解,双方签定协议,由张某向毛某赔偿所有损失共35800元。

  案件回放三:2月28日9时许,张某电话报警称其被人打了,要求出警。接警后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邓某驾驶一辆蓝色比亚迪轿车到韶山高速公路连接线加油站加油时,因对加油站员工张某的服务态度不满,与张某发生打斗,将张某打伤,并纠集王某等5名社会青年到加油站帮忙,期间邓某及王某等5名社会青年在加油站内吸烟, 被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将受害人张某送往韶山市人民医院治疗,后张某因伤势严重被送往湘潭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目前仍在昏迷中。

  该所民警说,这三起案件在平常讲起来,都是一些小事情、小矛盾,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能够忍让一下,都不会造成这样大的后果。这三起案件教训很沉重,使受害方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嫌疑方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看到这些血淋淋的教训,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矛盾纠纷一定要冷静,要互谅互让,千万不要暴躁和冲动,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俗话说得好: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请大家一定要切记。文丽 莫正德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文丽 莫正德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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