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 (小余 肖琳) 因为婚后争吵多,丈夫多次实施家庭暴动,妻子顺从亲属的意见上诉要求离婚。近日,市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了这一离婚案件,丈夫也答应不再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了。
汪某与赵某2010年相识,2011年7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妻子汪某起诉称,由于双方婚前在了解不深的基础上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且被告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官接受案件后与汪某和赵某多次进行沟通。丈夫赵某表示不同意离婚,请求法院做调解工作。但法官每次与汪某沟通时都被汪某的姐姐打断。汪某的姐姐快言快语,诉说被告的不是,一再要求法院判决汪某与赵某离婚。对此,法官每次都是笑着劝慰汪某的姐姐: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由本人明确表达意愿,不能由家属代为决定。但汪某的家属仍执意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细心的法官发觉汪某对赵某仍有留恋,于是要求汪某的亲属回避片刻,单独向汪某了解情况。汪某表示,她也是迫于不违娘家姐妹的意思而提出离婚,其实她个人还是舍不得与赵某分离的。而赵某也表明不愿意离婚的意思,并承诺今后不再对汪某实施家庭暴力了,得到了汪某的原谅。两人均同意重归于好。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小余 肖琳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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