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记者 文禾) 9月14日,韶山对第一批科级党政正职述廉述德进行集中评议。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述廉述德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锋出席会议,市述廉述德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全体市纪委委员,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党政正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评议对象本单位代表参加集中评议。

根据市委关于加强科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有关规定,科级党政正职要在市纪委全会上公开述廉述德,为此,市纪委从7月份开始积极谋划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收集了解评议对象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和个人道德修养等方面的表现,开展廉政测评与道德测评,并进行集中述廉述德评议。此次第一批述廉述德评议的为市残联副主席、理事长肖勇,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谦,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明湘。
会上,肖勇、高谦、唐明湘三人分别就各自在廉洁从政、个人道德修养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自述,市委副调研员、市述廉述德评议组组长刘新玲代表评议组对三位评议对象进行了认真地评议,与会的市纪委委员,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党政正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三位评议对象进行了民主投票测评。会议认为,三位评议对象工作扎实,述廉述德内容全面实在,成绩与不足客观可信,改进方法切实可行。
何锋在会上指出,开展述廉述德评议是韶山推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生动实践,体现了组织的真诚关心与爱护,领导干部要以海纳百川、闻过则喜的胸襟,正确对待来自组织和群众的意见,正视不足,养成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不断自我完善;要进一步探索加强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好人民群众在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中的积极性作用;同时要探索和健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经常性、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建设,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文禾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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