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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试点利益冲突回避,注重源头防治腐败
2012-06-07 09:09:26 字号:

  韶山新闻网讯(文丽 冯洁) “税源管理等日常工作,在安排工作之前要进行利害冲突检查,注意工作人员的回避,每年于工作安排结束后分科室签订《无利害关系声明书》。”近日,在市地税局召开的利益冲突回避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宣读了最新制订的《 韶山市地方税务局国家工作人员从业限制和利益冲突回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这就是方案中的一条规定。

  利益冲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其作为或不作为,直接或间接的使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利益的行为。韶山地税局因为纳税环境好,经济结构不复杂,并且人员不多,机构健全,所以被列为湘潭市11家利益冲突回避试点工作单位之一。

  据了解,在试点阶段,该局将全面采集干部的社会关系、亲属从业等信息,建立干部利益冲突回避信息库,并明确各岗位职权,主动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社会关系和涉及利益冲突的事实依据等内容进行调查审核。同时,还将对利益冲突回避的申报要求、需要回避情形、回避方式、时限要求、操作程序等予以明确。通过试点工作,该局将探索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有效机制,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促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和高效行政。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文丽 冯洁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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