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文丽 刘东)4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并决定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雪林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湘平、杨宗和分别主持会议的相关议程,副主任唐拥宪、楚碧江、彭旭光、陈育才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蒋卫阳列席会议有关议程;市法院院长杨光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湘,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自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法律和农产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市、乡两级和相关部门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规范了监管工作行为,开展了系列检测活动,并做到检测检查与专项整治并举,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有效引导,将农业产业化建设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会议要求,要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相关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监管;同时要整合检测资源,完善检测体系,提高检测能力,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和解制度实施情况和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主动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预防了犯罪,化解了社会矛盾,树立了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促进我市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努力。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建立办案的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提高办案水平,确保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拓宽陪审员选任范围,加强陪审员培训,认真履行陪审职责,规范陪审工作,提高陪审水平,提高法院司法透明公信度。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文丽 刘东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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