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 (余拙 张霞) 想赚钱,揽工程。话是没错,但想用胁迫手段强行参股就不对了,在遭到拒绝后,竟砸烂对方的汽车,这就触犯了法律。近日,犯罪嫌疑人毛某(男,20岁,汉族,韶山市永义乡人)因此被刑拘。
3月26下午5时许,沈某(男,30岁,汉族,韶山市永义乡人)纠集毛某等5人在韶山市永义乡狮山村安置区拦住李某(男,36岁,汉族,韶山市永义乡人)的运碎石货车,要求在李某承包的高速公路碎石生意上参股。遭到李某的拒绝后,沈某等5人窜至李某的湘C97975红色雪福兰汽车旁,毛某持砍刀将该车前后2块挡风玻璃,左右3块车窗玻璃砍烂,车身两处砍伤,造成经济损失4千多元。
银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出动,毛某因寻衅滋事被市公安局刑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余拙 张霞
编辑:刘峻辰
本文链接:https://wap.ssxww.net.cn/content/2012/04/27/6372292.html